會議經(jīng)過表決通過,同意接受:曠詩秦同志辭去衡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,報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備案。
同意接受:曠詩秦、周向陽、李小華、陳康文、邱清毅、劉素軍、曹彪等七位同志辭去衡南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。其中,周向陽、李小華兩位同志的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職務相應終止。
接受唐湘黔同志辭去衡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,接受歐東英同志辭去衡南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(wèi)生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,報衡南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備案。
決定免去:
李久揚同志的衡南縣公安局局長職務;
廖飛波同志的衡南縣信訪局局長職務;
賀能君同志的衡南縣衛(wèi)生健康局局長職務;
周海生同志的衡南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職務;
楊冬明同志的衡南縣科技和工業(yè)信息化局局長職務;
劉傳偉同志的衡南縣水利局局長職務。
免去:
李小華同志的衡南縣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(lián)絡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;
王秀會、劉蔚、江黎明等三位同志的衡南縣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;
何中青同志的衡南縣人民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;
吳文林同志的衡南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職務;
賀忠良同志的衡南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;
謝昭棟同志的衡南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。
決定任命:
曠詩秦同志為衡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;
蔣璞同志為衡南縣公安局局長;
邱清毅同志為衡南縣衛(wèi)生健康局局長;
江佰虎同志為衡南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;
雷新華同志為衡南縣科技和工業(yè)信息化局局長;
廖飛波同志為衡南縣水利局局長;
劉艷同志為衡南縣信訪局局長。
任命:
歐東英同志為衡南縣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(lián)絡工作委員會主任、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;
褚芬同志為云集街道人大聯(lián)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;
謝昭棟同志為衡南縣人民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
羅偉宏同志為衡南縣人民法院副院長;
郭飛同志為衡南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;
王惠同志為衡南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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