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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南縣環(huán)保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報
編制說明:本年度報告根據(jù)國、省、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編制,內(nèi)容包括:概述,主動公開,回應解讀情況,依申請公開,咨詢處理,行政復議、訴訟和申訴,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,機構建設和經(jīng)費保障,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,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,附表十一部分組成。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概述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要求,我局2018年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,堅持“以公開為常態(tài)、以不公開為例外”的原則,進一步加強、完善和創(chuàng)新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切實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和監(jiān)督權。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了工作:
(一)加強組織領導,明確責任。成立了衡南縣環(huán)境保護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,成立了由局長為組長,另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,負責日常政務信息公開資料的組織、審核工作。
(二)加強督察調度,督促落實。定期召開專題工作會議,研究部署信息公開工作,廣泛收集環(huán)保信息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加以改進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2018年度工作要點。
(三)建立健全信息公開配套制度。 為更好推進信息公開工作,我局制定了信息公開編寫、申請公開、發(fā)布、保密審查、主動公開、工作年度報告等一系列制度,出臺了信息公開工作要點以及考核辦法。要求各個信息公開單位成立信息公開領導小組,明確了一位領導分管,一名業(yè)務人員專職負責信息公開工作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(一)公開的主要內(nèi)容。2018年我局主動公開各類環(huán)境信息266余條,其中環(huán)保工作動態(tài)信息42條,環(huán)境監(jiān)管及審批信息113條,環(huán)境違法處理曝光87條,環(huán)境質量24條。
(二)公開形式
互聯(lián)網(wǎng)。衡南縣環(huán)境保護局官網(wǎng)(http://69773.cn/hbj)、衡南縣黨政門戶網(wǎng)站(http://69773.cn/)是我局信息公開的主要平臺。
其它渠道。公眾可通過電視臺、報紙、政府公報、宣傳板報。微信公眾號等渠道,獲取我局環(huán)保信息。
三、回應解讀情況
(一)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(shù)(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次)。
二次。
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
1.參加或舉辦新聞發(fā)布會總次數(shù)(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(fā)布會次數(shù));
無。
2.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(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);
無。
3.政策解讀稿件發(fā)布數(shù);
6次。
4.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(shù);
無。
5.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(shù);
198件。
四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一次。
五、咨詢處理情況
接待環(huán)保咨詢89人次,電話咨詢 65人次,現(xiàn)場咨詢 34人次,處理率100%,辦結率100%。
六、復議、訴訟和申訴情況
無。
七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
無。
八、機構建設和經(jīng)費保障情況
為扎實做好信息公開工作,進一步強化全局網(wǎng)絡信息安全,提高網(wǎng)絡信息安全防護能力,根據(jù)上級文件精神和相關要求,成立了局信息公開及信息安全領導小組。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(jīng)費(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(wǎng)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(jīng)費)三萬元。
九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
我局召開信息公開工作會議2次,舉辦信息公開操作培訓3次,參加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舉辦的培訓2次,接受培訓5人次。
十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
2018年,我局環(huán)境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較好成效,但與公眾環(huán)境信息需求相比仍有差距。
改進措施:1、統(tǒng)一認識,努力規(guī)范工作流程。我局將進一步梳理需公開的政府信息,及時提供,定期維護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,方便公眾查詢。2、逐步完善公開內(nèi)容。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內(nèi)容進行補充完善,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。3、加強學習和培訓。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知識的學習和培訓,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,推動環(huán)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。
十一、附表
指 標 | 單位 | 數(shù)量 |
一、主動公開情況 | — | |
(一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(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) | 條 | 266 |
其中:主動公開規(guī)范性文件數(shù) | 條 | 4 |
制發(fā)規(guī)范性文件總數(shù) | 件 | 0 |
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| — | |
1.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0 |
2.政府網(wǎng)站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266 |
3.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0 |
4.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0 |
5.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0 |
二、回應解讀情況 | — |
|
(一)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(shù)(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) | 次 | 2 |
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| — | 0 |
1.參加或舉辦新聞發(fā)布會總次數(shù) | 次 | 0 |
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(fā)布會次數(shù) | 次 | 0 |
2.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 | 次 | 0 |
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 | 次 | 0 |
3.政策解讀稿件發(fā)布數(shù) | 篇 | 6 |
4.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(shù) | 次 | 0 |
5.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(shù) | 次 | 189 |
三、依申請公開情況 | — | |
(一)收到申請數(shù) | 件 | 1 |
1.當面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
2.傳真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
3.網(wǎng)絡申請數(shù) | 件 | 1 |
4.信函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
(二)申請辦結數(shù) | 件 | 1 |
1.按時辦結數(shù) | 件 | 1 |
2.延期辦結數(shù) | 件 | 0 |
(三)申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1 |
1.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(shù) | 件 | 0 |
2.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1 |
3.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0 |
4.不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0 |
其中:涉及國家秘密 | 件 | 0 |
涉及商業(yè)秘密 | 件 | 0 |
涉及個人隱私 | 件 | 0 |
危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經(jīng)濟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 | 件 | 0 |
不是《條例》所指政府信息 | 件 | 0 |
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 | 件 | 0 |
5.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(shù) | 件 | 0 |
6.申請信息不存在數(shù) | 件 | 0 |
7.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(shù) | 件 | 0 |
8.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(shù) | 件 | 0 |
四、行政復議數(shù)量 | 件 | 0 |
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(shù) | 件 | |
(二)被依法糾錯數(shù) | 件 | |
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 件 | |
五、行政訴訟數(shù)量 | 件 | 0 |
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(shù) | 件 | |
(二)被依法糾錯數(shù) | 件 | |
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 件 | |
六、舉報投訴數(shù)量 | 件 | 189 |
七、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| 萬元 | 0 |
八、機構建設和保障經(jīng)費情況 | — | |
(一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(shù) | 個 | 1 |
(二)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(shù) | 個 | 0 |
(三)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(shù) | 人 | 2 |
1.專職人員數(shù)(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(wǎng)站工作人員數(shù)) | 人 | 1 |
2.兼職人員數(shù) | 人 | 1 |
(四)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(jīng)費(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(wǎng)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(jīng)費) | 萬元 | 3 |
九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| — |
|
(一)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(shù) | 次 | 2 |
(二)舉辦各類培訓班數(shù) | 次 | 2 |
(三)接受培訓人員數(shù) | 人次 | 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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